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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1)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艺术教育。
(2)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理论研究、群众文化艺术培训和区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文化品牌培育。
(3)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4)加强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