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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太湖治理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调性、联动性、整体性,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调治理,进一步推进“控源减污、生态扩容、科学调配、精准防控”,进一步发挥好太湖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推动太湖生态不断向好,为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建设美丽中国省域范例奠定更加坚实基础,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稿子里发展、提升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水平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开工建设郑陆污水厂二期2万吨/日,一期1万吨/日提标改造项目,新改建市政污水管网4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完成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完成47家涉磷企业整治;完成24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基本完成骨干河道一级支浜消劣整治任务。
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全面完成全区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完成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应分尽分。
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9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建成1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片区。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涉磷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1.开展涉磷企业规范化整治。实施涉磷企业清单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磷账本”“磷清单”制度。按照“规范提升一批,入园进区一批,关停淘汰一批”原则,编制“一企一策”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整改销号制度。
2.深化“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大力度推动印染、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到2025年,减少化工企业3家以上。开展印染行业整治综合提升,2025年底,全区印染行业污染排放总量下降30%;完成下达企业兼并重组或提升改造任务。开展涂料行业整治提升,推进涂料企业集聚发展、涂料产业绿色发展,到2024年底,启动涂料企业集聚区主体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现有涂料企业集聚重组或淘汰关闭。推进高端铸造项目建设,2024年推进1家高端铸造项目,关停退出企业1家,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企业5家。开展工业片区治理和更新,2025年完成5个工业片区(集聚区)更新改造。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
3.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整治。持续深化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行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
(二)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4.构建绿色生态循环农业新模式。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布局科学化、生产方式清洁化、投入品使用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面源污染治理精准化。引领高价值的特色生态农产品发展,打造太湖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园区提档升级,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水平。
5.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严格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5年,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7。推广养殖企业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促进节水减排。
6.加强农田退水治理。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技术,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3%,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2.5%。推进直播稻改机插秧,到2023年底,国省考断面等水敏感区域完成50%的直播稻转机插秧。全面排查农田退水排口,建立管理名录,明确责任主体。
7.大力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大力推进秸秆离田收储运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科力农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推进秸秆肥料化。充分利用秸秆离田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重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区秸秆离田率达到20%,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5%以上。
8.加快推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整治。严格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水产养殖清洁化生产工艺和方式。
9.巩固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实现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达标排放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对粪污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10.开展农业农村现化化示范片区建设。以乡村片区为单元、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
11.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进一步发挥各级河长作用,加强农村河道环境整治及监管维护。
12.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到2025年,新增6个村庄整治任务。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到2025年底,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30座。
(三)开展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3.持续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持续开展城市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核算管理工作。
14.协同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此后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核算工作。
15.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全面梳理调查,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对位于重点断面汇水区、劣V类支浜沿线区域的村庄,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实施优先治理。
16.推进工业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2023年8月底前,完成纳管工业企业排查和废水分质处理调查评估工作。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分尽分。大力推进印染、化工等行业直排企业废水深度处理。
(四)开展河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7.强化骨干河道及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配合推进苏南运河、北塘河、采菱港等上游关联骨干河流及重点支流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配合编制苏南运河常州段达标提升方案。
18.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2023年底前,完成太湖流域现有排污口整治,实施排污口长效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县乡河道排污口排查。
19.开展支流支浜消劣专项整治。针对水质劣Ⅴ类的支流支浜,编制实施“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推进天宁区41条劣V类支流支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9条支流支浜消劣整治任务。2024-2025年,持续深化支流支浜整治措施,加强长效管护,确保消劣支浜不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20.开展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加强水系沟通,按照河道管理权限,2023年制定并组织实施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方案,逐步恢复河湖、塘坝、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逐步形成上蓄下引、河湖连通、多源互补、丰枯调节的水网体系。推进农村河道轮浚建设,清淤总量约15万方。
(五)开展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专项行动
21.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到2025年,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2.构建有机废弃物绿色低碳循环机制。以无害化处理为底线,以资源化利用为目标,以实现低碳减排、有机循环为手段,形成多元化循环利用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23.加快有机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设。引导城区生活垃圾向“四分类”转变,到2025年,建成区所有居民小区建成“四分类”达标小区。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厨余废弃物分类收集水平,收运范围向中心城区以外和乡镇延伸,最大限度做到应收尽收,因地制宜确定、优化收运模式,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制度。优化提升园林绿化废弃物“减-收-运-储”体系,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
24.完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贸市场、农村易腐垃圾小型处理设施,到2025年,郑陆镇实现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厨余(餐厨)垃圾综合利用率达90%。积极推进河道淤泥、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
25.完善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支撑体系。推进建立有机废弃物资源化产品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城市园林绿化垃圾收集处理循环利用及市场化运用等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立与污泥无害化稳定化处理效果挂钩的按效付费机制,完善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化定价机制。
(六)开展水资源配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6.强化水量调度。在控源截污、节水优先的前提下,结合区域用水需求和雨水情,配合市水利局科学调引骨干河道水资源,补充区域水资源量,提高区域河网水环境容量,合理分配重要河湖水量,满足生活、生产等用水需求。
27.合理调控河道水位。通过有序引排,满足重要河道生态流量(水位)管控需求,改善城区河道的生态流量和水环境容量,加快河网水体流动,提升水环境容量,保障水生态安全。
28.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管理。结合区域防洪和水资源配置需求,协调推进建立新沟河常态化联动调度机制。
(七)开展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29.提升监管能力。强化对全区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农污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放量及进出口水质达标情况进行动态预警和监管调度,配合上级部门初步建成运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数字监管平台。
30.完善监测体系。强化区域水资源监测与管控,2023年,配合完成主要排涝闸站调度视频监控。完善污染物通量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补齐关键断面氮磷污染物通量自动监测站,完成26条河道一级支浜水质自动监测项目。配合推进全市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建设,建成1个市级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
31.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推进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整治、区域互查执法。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数据执法水平,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