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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青龙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4〕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原则同意青龙西路北侧横塘河西路西侧地块配套工程。
二、项目位于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拟建横塘浜路,西起龙锦路,东至后曹路,拟建后曹路北起紫林路,南至横塘浜路,总用地面积为10584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横塘浜路,全长282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2米,等级为城市支路。新建后曹路,全长209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3米,等级为城市支路。同步实施附属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359.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6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1.50万元,基本预备费396.34万元。
道路、桥梁、管线(雨水、污水、供电)附属市政工程等投资4216.95万元,由常州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信息、燃气管线等投资142.79万元(含给水、信息、燃气管线工程费用10%的预备费)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和天宁区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调整2023年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施工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集中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403-320402-04-01-18585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