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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切实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机制健全、及时主动和形式多样,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郑陆镇主动公开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数量为10,政府集中采购数量为0;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26篇,分别为:机构概况1篇,信息公开指南0篇,信息公开年报1篇,政府工作报告类文件3篇,“三农”政策贯彻类信息7篇,通知公告类信息7篇,土地管理和征收类信息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郑陆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区政府协办5件,所有办件均妥善处理,1件产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将郑陆镇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问题等纳入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领域全覆盖。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郑陆镇在政府门户网站累计更新各类信息762条,统计信息13条,通知公告93条,工作要闻52条,政务公开9条,动态新闻595条;在“大美郑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1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发件数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3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三、上半年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
5
四、结转下半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从总体上看,我镇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做好做实信息公开,尽量多公开,及时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领域,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2023年郑陆镇共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19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1件,结案满意率达1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