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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天宁区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激发改革活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 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研究拟定天宁区机构改革方案,对区级涉改部门的机构编制进行全面梳理,主动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权力清单管理,按照“部门上报、编办审核、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的工作闭环,重新编制《天宁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计10大类2000余条行政权力事项。扎实推进区级部门权力清单运行评估工作,选取区卫健局、文体旅局开展评估试点,通过听取报告、查阅台账、抽查案卷、调取数据、交流访谈等形式深入评估部门权力清单运行情况。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布《常州市天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56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持续深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推行容缺受理信用审批服务。深化“一件事一次办”,创新探索地方特色“一件事”,印发《常州市天宁区个转企“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审管“一件事”改革。强化“苏企通”和常州“政企通”平台应用,组建工作专班并先后召开协调会3次、培训会2次,同步上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专栏,为企业提供精准滴灌式政策服务。建立健全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为主干、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为基点、政银社企“苏服办+”服务点为辅助的基层体系,推动政务服务资源下沉、端口前移、服务直达,方便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2023年,天宁区推动“放管服”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等成效明显,获得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
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创新推出“1+5+N”营商环境工作模式,重点实施十大联合攻坚工程,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省城区第一方阵。积极修订完善产业政策,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天宁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倾听企业心声,征集企业意见建议22条并逐一答复。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相继制定《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运行模式工作方案》《天宁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办法》和《天宁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办法》,清理或修改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5件。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成立常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天宁分中心,筹备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伙伴行动”,与无锡江阴、常州经济开发区签订《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同协作备忘录》,实现三地知识产权跨区域执法协作。
4.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实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化、目录化管理,公布常州市焦溪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美丽天宁”精管善治三年行动计划、天宁区普惠托育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年度项目3个,结合实际有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全流程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决策支持作用,2023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讲法2次,参加各类讨论会议百余人次,审查政府合同80余份,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咨询和专业支撑。
二、转变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1. 精细推进综合执法。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评估,动态调整指标体系,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建立问题清单“一张表”并督促对账销号。优化区级派驻机构属地管理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区级部门派驻镇(街道)机构属地管理的意见(试行)》。提升镇、各街道综合执法质效,举办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实务沙龙,帮助解决实务问题13个。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跨区域联动机制,郑陆镇和青龙街道分别与江阴市申港街道和常州经济开发区潞城街道,在市容管理和建筑垃圾整治等方面实现执法合作。深化以上带下示范引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被评为全省巩固深化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天宁街道和红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利通过市级“5A”级队伍复检,红梅街道一执法案例入选全市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案例,青龙街道一执法案卷被市依法办评为2023年度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2.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制定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推进方案,率先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税务领域开展试点。建立试点领域会商小组制度,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天宁生态环境局、市交通执法支队三大队、天宁区税务局每月召开会商例会,交流跟进情况,研究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制定出台《天宁区行政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和管理办法》,从目的、范围、原则、要求等对全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细化量化作了规范管理。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的重点方面,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执法中落地落实。
3. 深化“首违不罚”天宁实践。丰富“制度+清单”实践模式,修改完善《关于在行政处罚中适用“首违不罚”规定的指导意见》,依法明确“初次违法”的内涵外延,扩大了“首违不罚”适用范围;同时,新《指导意见》细化了“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实施程序,新增告知承诺参考文书,并配套“首违不罚”办案指导流程图,实现规范执法提档升级。动态管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集中更新第二版清单共146项,继续保留了清单事项集中公布、便于查询的优点。天宁区“制度+清单”全面推进“首违不罚”实践得到广泛认可,累计在行政处罚办案中实施“首违不罚”规定约1900次,惠及市场主体近千家,获评常州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
三、坚持履职为民,加强依法应急能力
1. 排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以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燃气安全、医疗机构、“九小场所”等为重点开展重大隐患排查与整治,立行立改隐患问题超5000个,全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33%。探索危险作业外包备案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机动车维修行业、港口企业、危化品运输单位等重点行业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检查,保障2.5万吨危废安全转移处置。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性传染病防控水平,举办各类传染病业务知识培训8次,累计参训350余人次。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调查,全区14家医疗机构均纳入监测范围,共审核838例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分类施策推进国有企业压降转型,按季度出台融资要求,做好融资成本“削峰”工作。
2. 建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落实2023年度救灾物资需求计划,采购32个品种2301件(台、套)应急救灾物资。提升基层应急响应能力,提档配置智慧屏和布控球,建设消防救援物资库和无人机智能感应平台,显著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的消防安保水平。印发《常州市天宁区自然灾害会商制度(试行)》,加强部门互联互动,常态化开展应急通讯保障演练和点调测试,确保各类应急通讯设备全时畅通。落实粮食储备,完成区级800吨成品粮实物储备和1000吨社会责任储备粮食的协议储备。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食用盐等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指导各商超企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不脱销、不断档。建立新冠血清学监测200人随访队列,选取快递、餐饮、学校等行业7家重点单位作为监测哨点,实时掌握新冠病毒变异情况。
3. 锤炼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全区值班值守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上报工作,专题召开会议强调值班值守要求,组织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培训,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镇、各街道健全“1+13+X+Y”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地震灾害、辐射事故、基坑坍塌事故、扫雪除冰、食品安全、森林防火等实战演练,应急处置机制得到有效磨合。培养和规范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紧急救护、气候灾害应对等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升群众性应急救护能力。
四、多点持续发力,强化行政争议化解
1. 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复议纠错情况,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1件,依法受理77件,按时审结90件(含上年度结转),其中维持25件、直接纠错15件,共制发意见书9件、建议书1件。总结分析信息公开和物业管理等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定期进行内部通报并组织相关培训,力争从源头上有效减少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能力提升年”行动,学习宣传新《行政复议法》,积极运用实战演练、同堂培训等举措显著提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办案能力。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实行繁简分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累计开展实地调查17次、组织听证1次、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5次,切实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
2. 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通报上一年度全区行政应诉情况,系统分析整体情势,督促各级各部门围绕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制发出庭应诉督促函91件,2023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深化府院联动,举行第二届“尊法力行”法治沙龙,围绕行政案件反映出的疑难问题和各类风险作系统研判,推动实现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加强府检联动,化解与预防行政争议14件,在市场主体登记治理领域形成行政争议诉前预防、诉后化解工作经验,获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
3.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组建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新建企业调解组织11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家、商会调解组织1家、新业态调解组织1家。探索物业纠纷高效化解新路径,出台《天宁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方案》,物业纠纷全年化解367起,较上一年度增长76.4%。2023年,兰陵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4378件,调解成功4376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6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巩固提升年”行动,推进信访控增量、减存量,初次信访件数量同比下降55.47%,信访形势呈现秩序向好、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
4.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八五”普法以来工作成果,顺利通过中期评估验收。在兰陵街道九洲新世界广场承办常州市“法治宣传走基层”活动启动仪式,拉开2023年度市区两级联动普法序幕。丰富普法阵地资源,在雕庄街道建成常州首个大运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治建设与运河文化有机融合,辐射服务人群达10万人次。深化法治乡村建设,郑陆镇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巡演,启动仪式在“江苏政法”官方微博、常州政法抖音号同步直播,超万人线上观看。培养高素质“法律明白人”1514人,组织各类培训50余场次,推动村(社区)成为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小区建设的前沿议事阵地,打造了一批如工一社区“民情茶座”、清溪村“红韵·汇智亭”、新丰苑“和谐促进会”、小东门桥社区“柏杏”议事长廊等一批富有地域特色的援法议事品牌。
五、健全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 构建多元监督体系。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改革运行情况,高质量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77件,见面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支持纪检监察监督,全省首家监察文化馆建成投用,成为廉政教育热门打卡地。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区妥善办理区法院司法建议14份。常态化开展审计监督,实施审计项目13个,提出并采纳审计建议23条,督促各审计单位建章立制9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200余家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加强财会监督,聚焦财经纪律9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完成2项问题的整改落实。
2. 发挥政府督查作用。制定《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督查方案》和《2023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督查方案》,实行“日常查、季度督、半年评、年终考”。区长、副区长亲自带队,多次实地督查政府目标任务和民生项目推进情况,听取重点项目、滞后项目跟踪进展。强化政府督查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实效作为重要评价标准,积极协调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妥善办理“国务院+督查”工单12件,年内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51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全面完成。2023年,区政府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获省政府督查激励。
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专项监督、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形成执法监督法治合力,2023年区司法局获评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先进单位。部署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常州市天宁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初步梳理问题6项,督促执法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查2020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32件、行政许可案卷22件,覆盖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排查整改案卷质量问题9项。
4.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区政府现行9件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实现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积极运用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有效加深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年内开展意见征集5次、在线访谈12次、在线调查7次,实现公众参与渠道更加畅通。加强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更新公布《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事项清单,印制《天宁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全面规范政府信务公开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办件质量,2023年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81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形。
六、完善推进机制,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区政府常务会议累计学法10次。组织区政府、政府部门和区属国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区长张凯奇出席旁听。分类分级组织法治培训,举办全区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3期,联合河南大学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班,实现科级干部法治课程全覆盖。
2. 抓好法治督察与示范创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逐项形成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对账销号。组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实地督察等方式全面掌握推进情况,形成了中期评估报告。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以考核促工作,督促全区上下协同一致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活动,赴溧阳、江阴学习创建经验,挖掘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做法,为创建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3. 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驱动,制定《天宁区首席数据官制度建设实施意见》,探索设立政府及部门首席数据官,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加强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接收352类约7718万条数据高频使用数据,动态归集区级平台数据约103.3万条。强化数据管理,为区各平台提供数据289.6余万条,显著提高了数据支撑能力。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开放,累计共享111类政务数据资源,开放78类数据源、1347个数据文件。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顺畅运行“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进一步提升区、镇(街道)两级综合执法科学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全区上下的砥砺奋斗。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入度还有待提高;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能力仍有不足。
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是制度先行,规范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头雁”作用,健全和落实学法制度和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程序意识,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规定,在政策决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充分发挥专家论证和法律顾问咨询作用,进一步推进政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职能覆盖,打通法治政府建设内外循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推动各级各部门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责。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进一步激发改革创新澎湃动力,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服务保障民生实事,积极培育和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带动法治社会建设协同发展。
三是体系健全,凝聚监督合力共建法治政府。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推动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政务守信践诺,统筹督查考评助推各级各部门在法治轨道上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四是服务高效,全方位构建争议化解新格局。坚持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健全民商事纠纷多元调处机制,高标准打造“一站式”平台,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有序推进行政裁决,确保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建立健全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更好成效。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