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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常天委干〔2023〕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张丹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茶山分局局长;
张媛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红梅分局局长;
高翔同志任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幼松同志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