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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又恰逢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1周年。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天宁区教育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在常州市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上,常州市朝阳新村第二小学获2023年常州市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12月4日上午,在天宁区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暨天宁区“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中,常州市正衡中学、常州市焦溪初级中学、常州市红梅实验小学、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常州市博爱小学等6所学校被天宁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区中小学“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为常州市博爱小学授予“天宁区普法宣传队”队旗。
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天宁区“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在普法集市上向过往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入学等问题解疑答惑。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2023年12月2日下午,由天宁法院、区教育局、区关工委主办的“青‘宁’相约‘剧’说法治”——“与法同行成长路2023”青少年法治情景剧在天宁区人民法院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