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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郑陆镇 浏览次数:  字号:〖
 

郑陆镇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常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常污防攻坚指办〔2023〕55号)文件和《江苏省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镇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现就“全面排查阶段”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

郑陆镇政府负总责,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的要求,以村(社区)为网格化单元,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镇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和粪污综合利用业务指导。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年底,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摸清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状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年度整治清单;到2024年底,整治清单内环境问题基本有效解决,畜禽养殖臭气治理水平取得明显提升,粪污直排基本消除;到2025年底,群众反复投诉的畜禽养殖臭气问题得到有力解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排查范围

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排查以下三类:

(一)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家禽存栏10000羽以上、羊存栏300只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的养殖场,其他养殖畜种折合猪当量超过200头的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排查工作由镇农业农村工作局负责。

(二)畜禽中小养殖场(户):生猪存栏10-199头、蛋禽存栏100-9999羽、肉禽出栏500-9999羽、羊存栏20-299只、奶牛存栏1-49头、肉牛存栏1-99头的养殖场(户),其他畜种折合猪当量10-199头的中小养殖场(户)。畜禽中小养殖场(户)全面排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

不同畜种按存栏量换算成100头生猪具体数量为: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四、排查内容

排查工作采取属地普查方式,充分利用近期农村生态环境异地暗访发现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信访投诉、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等信息,组织对畜禽规模场、畜禽中小养殖场(户)开展深入排查,建立问题清单。重点检查以下三个方面:

(一)养殖场区周围环境:是否存在粪污直排或粪污乱丢乱弃现象。

(二)粪污处置设施:场内雨污是否分流;蓄粪池容量是否满足需要,能否防雨防渗防溢流;粪污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臭气信访投诉情况:是否存在群众反复信访投诉问题。

因防疫原因无法进入场区内的养殖场(户),可通过视频监控、现场问询等方式辅助排查。

请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即日起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清单(见附件1、2),并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附件报送至郑陆镇农业农村工作局(联系人:张震宇,电话:88737721,邮箱:815213086@qq.com)。

附件1: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排查整治清单.doc

附件2:畜禽中小养殖场(户)污染排查整治清单.doc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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