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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宁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履职,担当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民政各项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群众更幸福
(一)救助有成效,兜底有温度。高位推进专班工作。成立特殊人群常态化管理服务专班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次,一体统筹全区特殊人群帮扶工作,完成全区各类困难群里排查摸底工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6个疑难个案进行具体分析和制定措施。汇总8家单位编订《天宁区特殊人群常态化管理服务政策一本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策通”。编印社会救助案例。精心遴选16个群众关注度高、处理效果好、指导性凸显的典型案例,编制并印发《天宁区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及常见问题解答汇编》,为基层经办人员因案施策、统筹兼顾提供有益借鉴。巩固困境儿童机制。与天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创设“彩虹时空·检民‘童’行”联络站,构建“民政+检察”双引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建立省级示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共建共创机制。深化困境儿童“四色管理”机制,全面实现378名困境儿童“一人一档一案一策”。创建1家省级标准化儿童关爱之家。拓展“党建+社会救助”。持续扩大已建“党建+社会救助”示范点成果效应,同步新增创建雕庄街道、茶山街道2个街道示范点和清凉新村第二社区、五角场社区、红梅西村社区3个社区示范点。
(二)养老有质量,服务有保障。壮大特色集群新优势。推进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筹备工作,计划落户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设置涵盖智慧赋能、专家智库、养老实训等八大板块,目前已形成中心建设初步方案并申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推进硬件服务新提升。顺利通过2022年度全省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验收。乘势天宁老旧小区改造、老城厢复兴等契机,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启动7个居家社区站点改造提升。按照“有服务场地、有设施设备、有工作人员、有运营机制”的要求,启动3个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推出老年助餐新政策。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和完善天宁区老年人助餐工作机制,完善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天宁区老年助餐服务补贴的通知》,明确给予验收合格的助餐服务机构5-1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5万元不等的年度运行补贴。
(三)治理有能效,品牌有深化。治理品牌再升级。启动“五社聚力 益创天宁”社区治理提升计划,与上海专家智库合作,全新打造“社区主理人”治理模式。举办区级社工周主题活动,探索“五社联动”创新实践,重点推进红梅街道社工站“家门口议事”、雕庄街道社工站“五社联动益起来”、青龙街道社工站“五社共创孢子行动2.0”等品牌项目。治理场域再改造。按照社区自身特质、形态、文化和居民需求,分类施策,升级社区空间场景营造,把社区还原成为居民参与自治的共同空间。指导社区联动五社资源,共创共建社区美好空间微场景,为社区注入活力与温度,初步征集微改造项目11个。创新成果再提炼。天宁区“完善家门口议事体系,重塑社区治理共同体”项目申报全省基层治理创新成果。天宁区“创新社区主理人模式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力”项目和雕庄街道“推动社区治理‘益起来’ 打造美好生活‘共同体’”项目申报全省五社联动创新试点。
二、坚持聚焦重点,加快发展民政事业让群众更舒心
(一)聚焦群众福祉,推动民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精准救助保障。主动、积极、适度扩大救助范围与提高救助标准,截至5月底,全区共为11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额20.65万,同比去年增加32人10.33万元。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成效,强化动态管理,上半年累计停保139户201人,停发保障金13.24万元,调整228户,调减金额1.63万元。推进绿色殡葬拓展建设。新增1家区级公益性集中守灵中心,依托青龙街道龙福宫纪念堂扩展集中守灵功能,满足城区群众丧葬需求,6月底正式挂牌运营。推进婚姻登记更优服务。天宁区婚姻登记处新址搬迁运营,设置结婚登记大厅、颁证室、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多个功能区域,温馨打造新人“幸福窗口”。出台《关于有序开放非工作日结婚登记的通知》,满足群众“特殊日”结婚登记服务需求。大力完善慈善救助。启动全区基层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建设工作,进一步补充救助工作网络,更加直接、便捷及开展捐赠救助等服务工作,年底将实现全覆盖。
(二)聚焦群众关切,推动养老实事高效能落地。居家养老见行见效。继续保持2.1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全覆盖,拓展新增清洗家电、助浴、理疗按摩、换季整理等个性化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居家上门服务质量。结合老人个性需求,按照“一户一案”原则,持续实施对4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目前完成名单摸排并启动招投标工作。4月,完成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验收工作。组织开展100人次失能家庭成员的护理照护培训。老年助餐扩面升级。加快推进养老助餐点建设,目前焦溪社区、菱溪社区、水岸花语社区3个助餐点正式投入运营,其余助餐点在方案设计或改造施工中。推进老年人助餐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设置老人订餐服务与管理、服务数据搜集统计、点位建设与服务质量监管等功能,以期实现“线上监管+线下服务”有机配合。养老机构规范提标。召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签订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对12家参与创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养老机构开展指导督查,确保完成年内创建达标全覆盖。
(三)聚焦治理现代化,推动民政治理高水平建设。加强社阵地建设。推广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开展示范窗口建设,争创4个市级示范窗口。持续加强社工站建设,指导镇(街道)社工站阵地升级和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社工室覆盖面扩大,雕庄、青龙街道社工站获评市级示范站点。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社工队伍配备,根据市级要求逐步配足社区专职工作者,启动年度社工招聘,拟招聘60人。开展社工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培育20名社工领头雁,上半年开展专家讲座、主题工作坊、督导领学、小组活动等15场。推进区-街-社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督导制度,定期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专业培训,提升基层社工服务能力。加强组织建设。依托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加强规范性指导,目前完成年检社会组织占比79.2%。推进实地检查、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等专项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有序换届,完成23家社会组织换届审核。区、街道两级扶持助老、助残、困境儿童帮扶、困难救助等公益服务项目30个。其中7个项目入选市级公益创投,22个项目入选第五届区级公益创投。
三、坚持驰而不息,持续厚织民政网络让群众更满意
(一)以“实”字托底,织密社会救助保障网。推进“暖心护航”帮扶项目。为600户特殊困难群众安装智能检测设备,将生活安全风险隐患的6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人纳入安装范围,针对风险较大的特殊困难对象采取“设备预警+线上呼叫+线下上门”综合服务方式实施动态监测。推进智慧大救助平台应用。推动全市智慧大救助平台在基层的全面落地与广泛使用,选取茶山街道和清凉新村第二社区开展智慧大救助平台示范点建设。推进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儿童主任知识竞赛与培训,加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完善困境儿童四色管理,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
(二)以“优”字着力,织就品质养老服务网。居家养老服务持续提质增效。实现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占比100%全覆盖,特困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占比100%全覆盖,通过定期开展满意度测评,实时跟踪回访,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成400户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并做好后期评估验收。完成150张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任务。养老设施供给持续提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方案设计,完成与企业的对接调研论证,年内启动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年内完成新建和提升改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目标任务,确保3个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和4个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投入正常运行。养老助餐服务持续多元便捷。新增14个养老助餐点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并落实扶持资金。区级老年人助餐信息化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实现智慧点餐和智慧管理功能,打造线上线下联动服务。
(三)以“强”字见效,织牢基层社区治理网。强化社区治理质效。持续推进“五社聚力 益创天宁”社区治理合作项目,升级专家智库,组建督导团队,开展社区治理问卷调查和走访,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发布《天宁区社区治理体系框架》,展示典型经验和示范项目。打造成长型社工队伍,开展社工等级评定,落实优秀社工企业年金制度,制定关心关爱举措。构建分层分类的基层治理人才培训体系,以“线上+线下+社群+督导”的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成长型培训项目,推进完成区级第三批社工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强化社工服务体系。探索依托基层社工站(室),在各板块构建“1个实训基地+N个实训点位”网络,着力提升社工站(室)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实务能力。创新项目体系,区级层面通过联席会议、实地督导、专项培训等方式,规范指导基层社工站运营“1+N”(基础服务+特色)项目。镇、街道着力引育社工机构,运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室),链接资源,实施示范项目,打造“一站一品”。强化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计划,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切合居民需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建立3-5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形成一批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和典型案例。探索优化社会组织扶持机制,优化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流程,分步打造“融益天宁”系列公益产品和服务项目,扩大公益影响力,推动构建五社联动、多元参与、资源共享的社创生态系统。
(四)以“安”字为本,织紧民生发展安全网。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积极与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工作对接,推进各机构建立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年内完成第三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单位创建工作,实现100%全覆盖。开展养老机构人员信息核查。由第三方机构现场核查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档案、入住合同、老年人能力评估和照护服务方案等内容,对核查发现养老机构未与入住老人签订服务合同或无效合同的、未按要求建立老年人档案、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未制订分级照护服务计划等不规范行为的给予通报。以核查结果作为发放年度运营补贴依据。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继续开展机构1-2级等级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作为质量认定、补贴发放、收费标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日常监管等事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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