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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蓝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我市规模化绿化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理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均对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高度重视,为我市推进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根据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江苏省推进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我市已将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全市“532”发展战略2023年度重度项目(工作)清单》和《市政府2023年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根据省政府“一年试点、三年成型、五年成熟”的总体安排,2023年完成“三年成型”任务,示范区建设基本完成,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5%,到2025年,示范区建设要达到较高水平。二是去年年底,我市成为省内唯一的被省住建厅向住建部推荐为全国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试点城市。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深入探索提高城市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方法和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我区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绿化废弃物的基本现状,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辖市区配合)开展了以下工作:
1. 完善管理机制,出台政策规定。为建立健全全市绿化废弃物管理制度,去年2月,市城管局与资规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废弃物管理的若干规定》,围绕绿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为推进全市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2. 深入分析调研,编制实施方案。依托上海环境院对我市绿化废弃物收运处和资源化利用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完成《常州市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结合江苏省内绿化废弃物处置技术和管理政策,对我市绿化废弃物基本情况和收运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对后期体系建设进行了规模论证和初步规划。
3. 专项规划引领,完善收运布局。结合全市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在其中专门编制了绿化废弃物处置设施专项规划专章,明确了主城区武进区和新北区各1个,下辖金坛区和溧阳市各设1个,共计设置了4个绿化废弃物处置点点位,明确了各点位收集区域范围,结合环卫设施建立绿化废弃物的收运体系,从而确保点位设置和收运体系的科学合理,从规划源头杜绝市场的无序发展。目前,天宁区绿化管养单位产生的绿化废弃物统一委托常州奥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发酵处理制作成营养土,产品直接用于覆盖绿地土壤、盆栽草花以及改良城市绿地土壤等,全面推动绿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
4. 推广产品应用,强化示范效应。梳理规范好现有处置点建设和现有有机质和彩色有机覆盖物资源化产品的应用,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程,建立了一批应用示范点。如武进区结合道路绿带改造提升工程,在延政路建设了一个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展示口袋公园,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推广效应。
根据上述情况,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确定了下一步计划开展的相关工作:
1. 武进先行试点,其他协同推进。以较为成熟的武进处置中心作为先行试点,完成武进区绿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先行示范区建设并运营,其中包括绿化废弃物终端处置项目的招标及建设、配套收运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及相关政策体系建设等。其他辖市区协同推进,根据市级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溧阳、金坛、新北三个处置中心及时跟进,做好现有设施的优化提升工作,其他辖区配合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2.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绿废全国试点城市是一个全新的创新工作,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作班子提供组织保障,下一步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由涉及事项局分管领导和武进区政府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市区相关处室和部门参与,落实各处室和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分工协作,全力推进试点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目标。
3. 开展专题研究,确定实施路径。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多次和市发改委、财政局进行座谈,专题研究我市绿废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式,下一步拟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来推进此项目,从而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在完成项目采购的基础上再进行处置点的规范建设,以及与之配套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从而最终实现整个收运处用全链条体系建设目标。
4. 拓展产品应用,加强宣传推广。在城区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园绿地、道路节点建立覆盖物、有机基质应用示范点,丰富绿化废弃物示范区建设宣传形式,加大绿化废弃物先进技术、先进模式、先进企业的经验推广,完善政府与企业、社会的沟通交流机制,动员激发市场主体、社会力量更多地参与示范区建设,深入广泛地做好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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