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学习宣传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民政厅等六部门《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3〕5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区民政局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地方志办公室,对天宁区域范围内,专名沿用时间较长、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较高的路、街、巷(里、弄、坊)、古桥梁,经综合评估,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各地相关部门意见,遴选出15个地名列入我区地名文化遗产(第二批),现予以公布:
一、路、街、巷(里、弄、坊)
博爱路、浦前镇老街、椿桂坊、晋陵中路、离宫路、前后北岸、青果巷、桃园路、洗米弄、延陵中路、周线巷
二、古桥梁
乌衣桥、小东门桥、新坊桥、元丰桥
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善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分级、申报、评定体系,提高地名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切实发挥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积极作用。
常州市天宁区民政局 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天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常州市天宁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