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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常州市天宁区集体土地8503平方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常州市天宁区迎宾路(季子路-京沪高铁北)工程
二、征(用)收土地位置:常州市天宁区(详见征收红线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平方米
被征(用) 地单位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
总计
备注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它农用地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
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草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郑陆镇董墅村第七组农民集体(集体)
2772
2717
0
55
408
3180
郑陆镇董墅村第一组农民集体(集体)
3952
3911
41
322
1049
5323
国有合计
合计
6724
6628
1457
8503
四、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到郑陆镇人民政府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地证书。
联系电话:0519-88737882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