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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天宁区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行政效能,充分释放发展活力
1. 推动协同高效履职。研究制定《常州市天宁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为“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制定《天宁区机构编制管理评估指标体系》,运用“评估+”工作法,聚焦工作重点和改革热点,通过部门自评、外部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延伸调研等方式,对3家政府部门实施“全景式”扫描,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重点理顺“区镇衔接”关系,建立区、镇(街道)“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以表单形式明确了镇(街道)各职能机构相对应的区级机关部门及其衔接关系,推动政府履职更加顺畅高效。
2.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区、镇(街道)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公布《常州市天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常州市天宁区镇(街道)权力清单》《天宁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清单,实现权责事项“编制—调整—应用”管理闭环。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规范化,动态清理现有事项管理系统中的重复事项,目前我区已认领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289项、中介服务事项16项。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公布《天宁区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3. 拓展“放管服”成效。在全市范围率先出台具有天宁特色、含金量高的优化营商环境30条硬核举措,持续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拓展“掌上办”“自助办”“免证办”,上线全市首家区级“苏服办”APP旗舰店,持续优化移动服务用户体验。在各银行便利点增设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纳入查询类、办事类、证明打印类等66项区级应用,新增19个“好办”“快办”服务。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做好平台数据认领,已形成认领许可数据4337条、监管数据3188条。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全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3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1场次,在全省公平竞争审查考核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4. 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扩大“跨域通办”合作范围,与盐城市亭湖区、无锡市锡山区、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签订跨域通办合作协议,目前已与18个省内外地区签订合作协议。拓宽“跨域通办”合作模式,与中国建设银行天宁支行举行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制定适老服务规范,完善政务服务大厅适老设施,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提供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优先服务,提升老年人办事体验。印发《天宁区深化“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5个市定标准“一件事”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流程、发证方式等进行整体性再造、实施一体化办理。
二、健全程序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 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含拟修改)7件。严格落实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定发布《天宁区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通知》。备案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依法依规完成对《天宁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备案审查。
2.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常州市天宁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细则》,编制2022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把《天宁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意见》《天宁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寺墩遗址保护规划》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范围,根据时序进度严格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3.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调整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全体会议,聘任16名同志为新一届区政府法律顾问。2022年,法律顾问广泛参与政府及其部门行政决策,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讲法2次,参加各类讨论会议百余人次,审查政府合同50余份,为依法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咨询和专业支撑。
三、转变执法理念,刚柔并济提优质效
1.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制定《关于开展全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天宁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办法(试行)》,确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归口管理部门。部署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实地调研督察,形成《天宁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评估报告》。上线全省首家城乡领域全覆盖的综合管理服务试点平台“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2.0”,镇、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现全接入、全使用。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区镇(街道)人员力量,设置机动中队1个、派驻中队3个,持续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2.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部署城市管理领域七大类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开展检查和行政处罚1932起。检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500余家,通报处理违规机构4家。排查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正常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伪金交所”和非法典当机构,做好对“空壳失联”、无证地方金融组织企业出清工作。有力震慑环境违法行为,联合随机检查32家化工、印染等行业企业,办理环保领域案件94件,罚款金额720余万元。受理劳动保障领域举报投诉1186件,作出行政处罚31件、作出行政处理案件10件,责令175家企业限期改正。办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案件662件,涉及罚没650余万元。深挖网吧接纳未成年人、KTV等娱乐场所传播违禁歌曲等违法线索,全年检查各类文化旅游经营场所350余家次。
3. 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制定《2022年常州市天宁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要点》,组织全区57家单位就政府购买服务情况组织全面摸排,完成2项隐患整改。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和镇(街道)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查43份案卷。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年审注册484张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完成586名行政执法人员换领全国统一制式证件工作。
4.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双随机”监管,实现监管部门100%使用双随机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其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的部门数占当地监管部门总数的比例达92%,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象数量占当地双随机抽查对象总数的比例达45.24%。优化信用监管机制,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企业信用修复培训教育班,为企业信用修复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全领域适用的《关于在行政处罚中适用首违不罚规定的指导意见》,向社会集中公布了全区14家行政执法机关共计137项“首违不罚”事项,其中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共55项“首违不罚”事项为我区率先施行,形成了“制度+清单”的天宁经验。2022年,全区已在行政处罚办案中实施“首违不罚”规定663次,惠及企业491家,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认可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坚持谋划在前,扎实应急处突工作
1. 完善应急处突体系。建立“1+27”应急预案体系,在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的框架下,进一步推进专项应急预案应编尽编,年内完成《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州市天宁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天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的修编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紧盯重大警情和不稳定因素,按“平时”和“战时”两个维度,加强与公安分局的联合指挥调度。
2. 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实现了人员“零登记”和群体“零滋事”。平稳处置多波突发疫情,累计排查密接4800余人、次密接5758人;统调医务人员1230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32轮,累计采样670万人次。应急物资综合储备库正式揭牌成立,已购置储备发改、水利、卫健、应急等多条线应急物资,进一步增强了有效应对突发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预防调处并重,多措化解矛盾纠纷
1. 深化纠纷排查化解。部署“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普法宣传、推广“苏解纷”小程序等形式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知晓率满意度。联动区法院、郑陆镇打造“庭所共建”法治服务链,建立健全特邀调解机制,力促基层诉源治理,将“枫桥经验”融入全要素网格,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讲、纠纷预警“一站式”服务,发现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167个,帮助化解疑难问题和纠纷294件,实现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2022年度,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接待群众6782批次15367人;共组织排查5681次,受理案件总数4465件,调解446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4462件,调解成功率99.9%。
2. 深化复议规范建设。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果,高规格完成区行政复议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召开新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相应议事规则,以制度刚性落地确保行政复议专业化、规范化推进。探索推动行政复议从“书面审查”向“全面审理”转变,将现场调查、实地勘验、实质化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7件,同比增加226%;已审结54件(含上年度结转6件),同比增加107%。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以来发生以区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4件,累计向各板块、各部门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函61件。
六、发挥监督合力,实现相互制约协调
1.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天宁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将“加强党对依法治区的领导”列入干部考核,履职情况作为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重点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并撰写学习心得,推动领导干部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做到“每会必学”,2022年已累计学法13次、旁听庭审1次,广泛涉及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风险防控、教育社保等主题和领域。
2. 凝聚多元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办理区级建议提案137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0%及时规范报人大备案。执行《区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执法数据工作办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旗帜鲜明激励担当、支持干事,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实施容错纠错3例、失实澄清8例、执纪回访17例。依法接受和开展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12个,《深化投资审计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纳入全市深改任务,审计报告、要情等获区党政主要领导批示20次。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督查,累计开展联审联查622次。
3. 强化政府督查问效。办理“国务院+督查”工单152件,办结率达100%。制定《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推进完成情况督查方案》,实行“日常查、季度督、半年评、年终考”制度,通过督促检查,聚焦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重点指标,跟踪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12项民生实事项目的序时完成情况,掌握工作举措成效,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4.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改造建设,提升公众政务公开的体验感。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主动公开法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0余条。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用意见征集、在线访谈等栏目加深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年内开展意见征集6次、在线访谈12次、在线调查15次,实现公众参与渠道更加畅通。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共收到申请57件,按时办结率100%,所办案件均妥善处理,做到无纠错无复议败诉。
5. 发挥诚信示范作用。印发《2022年天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天宁区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摸排企业1000余家。开展“信易+园区”“信易+行业协会”等信用场景运用。完成1家省级、2家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35家企业信用管理贯标,260家企业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强化诚信宣传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媒体中心、道德讲堂、公共文化设施等阵地,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有力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七、提速数字赋能,助力法治建设增效
1. 有序推进数据共享。持续做好区级平台数据动态归集,累计归集数据约96万条;接收市平台高频使用数据,涉及31个部门158类,累计约8100万条数据。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支撑,累计开放24个部门82个数据源共1500余条数据,为区各平台提供数据支撑266余万条。实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理并出具电子证照,实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等事项营业执照免提交,天宁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已归集电子印章9个、电子证照11个。
2. 深化智慧监管执法。以“互联网+监管”数据中心为基础,构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机制,配合做好区级各单位监管数据归集工作,累计归集上报数据约9千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块,及时排查风险线索,强化非现场监管能力,无未反馈风险线索。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天宁区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智慧平台2.0”系统,根据是否适用“首违不罚”适用条件进行分类处理,现已实现“首违”执法信息在区、镇(街道)两级共建共享。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全区上下的砥砺奋斗。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一些新任务、新问题,思路还不够开阔,举措还不够创新;在有效运用督查考核等方式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上还有待加强,主体责任压得还不够紧、不够实;在找亮点、抓特色、树典型上做得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影响力有待提升。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高效发展,持续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
一是推进政府履职服务高质量。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发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作用,夯实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和规范。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一网通办”“网厅融合”,广泛建设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跨域办等智能应用场景,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品牌。聚焦不同群体需求,推出个性化、人性化服务产品,改善提优政务事项办事体验。推动各类资源和管理服务科学有序下沉,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推动城乡进一步融合发展。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水平高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深化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结果共用等执法协作制度,有效释放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红利。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智慧赋能。以提升社会效果为导向,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出台第二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打造法治惠企“天宁样板”。聚焦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加强人员管理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拓展行政执法监督途径,提高瞄靶精准度,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长效,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三是推进多元纠纷化解高质量。构建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的行政争议纠纷解决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发挥意见书和建议书“纠错改进”功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建强特邀调解员和家事、商会、金融行业等专业性调解队伍,积极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加快推进政府提供、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继续在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推进法治思维能力高质量。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坚强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更加高效的双向互动机制,在行政决策、文书起草、纠纷化解、法治研究等方面发挥专家作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以能力提升为目标推进学法、讲座、培训、研究齐头并行,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