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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政策背景
为锚定天宁“3511”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供应链金融产品模式和服务优化创新,为本地实体企业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二、文件核心内容
指导意见中主要任务有6项:一是强化数字供应链政策支持,打造数字供应链服务标杆。二是推动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在钢铁等领域率先培育供应链服务系统,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与辖区内数字供应链公司开展深度合作。三是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白名单”。有效整合部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向金融机构推送。四是搭建数字供应链全流程生态体系,鼓励数字供应链公司为中小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提供全流程周期服务。五是提高供应链防控风险能力,提高供应链风险管理水平。六是持续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引进专业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供应链金融服务协调沟通和分工负责机制,依托产业主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合作,做好融资推送对接服务。
二是优化体制机制。鼓励银行等机构成立供应链金融专班工作小组,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三是强化创新支撑。发挥国有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向供应链发展集聚,对亮点突出的企业和模式可予以一事一议的政策支持,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