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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公立医院、公办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指导目录》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常编办发〔2022〕35号)等文件要求,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针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区属学校、幼儿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等四个阶段评定,参评的72家事业单位评价结果均为A级。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