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住房保障 > 内容
根据《常州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常政发〔2008〕144号)《常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常政发〔2013〕16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4号)等文件,经审核,取消下列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申请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原保障方式
退出原因
1
王静娥
3204**********1720
工人新村北12-甲-203
租金补贴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