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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获近期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中2批次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皱皮椒,抽样单编号:NCP21320402272670628,规格型号:散称,经营单位购进日期2021年11月26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宁区雕庄腾胜副食品店,抽样日期:2021-11-26,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2、西芹,抽样单编号:NCP21320402272665004,规格型号:散称,经营单位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宁区雕庄悦邻生鲜食品店,抽样日期:2021-11-13,不合格项目:甲拌磷。
二、行政处罚情况
1、天宁区天宁区雕庄腾胜副食品店经营的皱皮椒,购进5公斤,货值6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2、天宁区天宁区雕庄悦邻生鲜食品店经营的西芹,购进5公斤,货值3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