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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报批横塘河湿地公园周边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城管〔2022〕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横塘河湿地公园周边景观绿化,构建优美人居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横塘河湿地公园周边绿化提升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横塘河西路,南至横塘浜路,西至紫林路,北至竹林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7461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35000立方米、绿化60165平方米、道路及场地14317平方米、驳岸提升1780米、公厕100平方米、桥梁1座、景观小品1项及水电等相关配套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71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48.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7.98万元,基本预备费246.6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210-320402-04-05-91979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