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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常州金莱利欧志服装有限公司2007年7月9日的变更登记中冒用王成身份信息取得的登记,将常州金莱利欧志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恢复至变更登记前状态。因常州金莱利欧志服装有限公司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公告常州金莱利欧志服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编号:320402000200707090061)、副本(编号:300402000200707090064)作废。
天宁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