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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进镇(街道)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通〔2021〕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清单通用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71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权力清单》《常州市天宁区各街道权力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镇、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镇、各街道职责变化情况,对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镇、各街道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附件:1.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权力清单
2.常州市天宁区各街道权力清单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天政发〔2021〕7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