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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政办发〔2022〕4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