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天宁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度,天宁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93条,发布信息11236条、完成政策解读47次、开展网络直播14次、在线访谈11次,在线调查11次,开展意见征集4次;二是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天宁区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上年结转3件,其中当年办结96件,结转下年办理3件。三是妥善完成事项目录编制,2020年度,天宁区在深化政务公开试点延伸基础上,初步完成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等20领域公开事项目录梳理编制,为下一步精细化、标准化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基础。四是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监管,全区政务新媒体由年初22个继续压缩至15个,实现全区政务新媒体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5
-151
5793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20
26
96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815
+68
2156
行政强制
141
+1
1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2
44398207.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
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1
5
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3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52
3.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6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仍需改善。天宁区根据上级要求,初步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改版,但仍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广泛需求,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2.信息公开内容需更有针对性。当前,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关注内容具有集中化趋势,涉企信息、拆迁信息、民生信息等往往是关注重点,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领域亦较为集中,这都说明需充分挖掘、梳理群众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内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