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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常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要求,结合天宁区地质灾害现状和防治任务,编制本方案。
二、重点防治区
经全面调查摸排,2021年度我区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均为一般隐患点。其中,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
1.重点防治区。郑陆镇的低山丘陵是滑坡、崩塌灾害重点防治区。天宁区属于苏锡常区域性地面沉降区,是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
2.重点防范地段。已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城镇人口密集区,旅游景区(点)、重点交通干线、水利工程、高陡边坡及其他涉及切坡的工程建设活动地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部位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
3.重点防范期。5月上旬至9月下旬汛期以及非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是地质灾害易发期和重点防范期
三、重点防治工作
1.科学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
2.扎实推进地灾隐患排查调查。一是坚持对重点防治区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二是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三是开展风险普查工作。
3.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二是加强群专体系建设。三是加强防灾宣传。
4.提升监测预警工作专业水平。及时转发预警信息,推进“人防”+“技防”的工作模式,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5.加大综合治理和移民搬迁力度。一是积极推进地灾工程治理。二是积极探索避险移民搬迁试点。三是加强项目动态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继续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范、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2.压实防灾责任。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调指导、主管部门齐抓共管、区镇二级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压紧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3.加大经费保障。开发区、镇、各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4.强化基层保障。开发区、镇、各街道要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