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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抽检不合格鲈鱼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鲈鱼,规格型号:散称,购进日期:2021-04-23,生产单位名称:无,被抽样单位名称:天宁区红梅丁薇水产经营部,抽样日期:2021-04-23,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
二、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的鲈鱼经抽检恩诺沙星项目违反了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相关规定。我局经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当天共采购了不合格鲈鱼计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库存0公斤,货值198元。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元,罚款2000元处罚,罚没共计2036元上缴国库。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单位未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对食用农产品进货把关不严,已责令整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