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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政府同意,天宁区郑陆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将于2022年1月1日起以自己的名义、在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为切实抓住改革赋能契机,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2021年12月15日下午,天宁区组织镇、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召开了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解读了《区政府关于在郑陆镇和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常州市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和下放事项清单,重点强调了下放时间节点以及案件移送、上下协作等要求,并就执法证件、印章管理、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工作作了进一步明确。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软硬件配套、培训考核机制、疑难案件会商等作出了具体部署。
今年下半年以来,天宁区立足理顺管理体制、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多次召开职能部门、镇(街道)协调会、对接会,研究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项,务求“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同时,天宁区梳理镇(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探索建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多维执法监督模式,将执法监督和执法改革同部署、同落实,大力发挥基层司法所协调监督职能,全力打造高标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天宁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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