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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的目标定位,奋力为迈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持续发力。
一、对标新任务,民政事业稳步推进
1.精准发力,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一是救助保障平稳有序。截至5月底,全区共有低保对象1519户198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89.36万元。深化低保专项治理成效,强化动态管理,上半年累计停保63户85人,停发保障金237万元,调整171户,调减金额2.3万元。二是特困群体管理规范。至5月底,全区有农村五保对象54人,集中供养率达98%,有城市三无人员45名,救助孤儿及困境未成年人77人。2021年1至5月,全区发放城市三无人员救助金46.5万元,孤儿及监护缺失困难儿童基本生活补助金38.7万元。三是慈善救助有效实施。5月底,慈善超市春节、端午配送5832户计29.1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全区慈善助孤助残计108人共30.4万元。其中助孤5人1.5万元;助残救助103人,救助支出30.9万元。发扬全国“互帮互助”精神,向陕西省揭阳县捐赠慈善救助资金10万元。
2.提升覆盖,养老体系建设再上台阶。
一是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完成丽宝第花苑适老中心、舣舟亭社区、菱溪社区泰和之春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装修改造项目。为全区1.61万名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其中区级购买服务1.1万名,镇(街道)购买服务0.51万名。启动42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30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二是提升养老载体服务能力。引导康乐颐养园完成申办内设医务室的相关手续,新增护理型床位60张。安排全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接种疫苗,累计接种566人,接种率94.33%。三是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了4轮次检查督查,针对建筑安全风险等问题转向泵排查,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5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投入4.2万元,引入专业的消防维保公司为全区养老机构提供统一维保。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专项评估。
3.激发活力,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优化治理模式。持续推进社区可持续营造项目,升级打造社区营造学院,开展社区营造专题培训、项目研讨等多场活动。天宁区“‘政居务分离+社区营造’赋能社区治理创新”项目获评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科学核定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职数,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招录35人。多维度构建社工培训体系,配合组织部,开展两委正职培训。与浙江大学合作,组织44名社区副职骨干参加“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专题培训。开展全科社工轮训,采取“线上+线下”的双线模式,累计开展全科轮训17场。三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着力推动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郑陆镇、雕庄街道、红梅街道三个板块列入全市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项目。持续引育专业力量,新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家。开展区级社会工作宣传周主题活动,选树表彰社会工作领域先进(省级以上先进3人,优秀社工项目4个,区最美社工10人,优秀社会组织30家),全区开展社会工作队伍和专业服务宣传展示系列活动52场。四是发展社会组织。依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确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3名社会组织骨干参加市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结业。开展“融益天宁”社会组织党建课堂、党史教育、参访学习等主题活动3场。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启动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持续摸排非法社会组织线索。开展社会组织走访调研,上半年累计走访社会组织105家。
4.统筹推进,转向公共服务日趋完善。
一是殡葬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印发《天宁区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群众较为关切的殡葬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对全区5个公益性骨灰纪念堂、2个经营性公墓、1个经营性塔陵及2个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的自查自纠,有效规范了殡葬服务市场。二是稳步推进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工作。上半年,婚姻登记机关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调度,共完成婚姻登记1338对。落实结婚“跨省通办”登记,完成全市首对“跨省通办”结婚登记。二是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程。加快推进《国家标准地名大词典》、《江苏省标准地名大词典》(第二至八部分)编纂目录的撰写上报。落实红色地名申报工作,恽代英与张太雷纪念馆、烈士陵园顺利进入全省红色地名申报名录。
二、聚力新使命,重大责任落实有力
1.恪尽职守,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有序完成“两委”换届。1月,全面完成122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22人,副主任138人,委员386人。做好下属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相关配套组织的推选工作。完成122个社区(村)平台数据更新和基层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换发。二是有序推进救助领域审批权下放。为推动“放管服”改革进程,进一步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先后多次组织开展调研走访,协调板块和有关部门,充分研究商讨事权下放工作中的难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天宁区社会救助领域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方案》,将下放业务范围、各级工作职责、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等内容予以了明确,并组织开展了各板块业务人员集中培训工作。三是有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要求,及时成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板块工作会议,对照相关文件要求,重点对2016年以来,户籍注销后重复享受、享受工伤待遇重复享受、困境儿童重复享受等情况进行核查,共摸排重复享受人员81人,涉及资金27.28万元,已追回4.1万元。
2.夯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组、党支部党务工作两手抓。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了《天宁区民政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累计开展交流研讨、读书班、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19场。二是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年初与区委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也将作风建设作为中心组重点学习主题之一,开展专题学习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会议精神、《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系列片等内容3次。三是巩固意识形态主动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责任,在社会组织党建、社工队伍建设等阵地方面,重点突出党建引领,牢牢掌握主动权、话语权。
三、对标高质量,瞄准方向坚持不懈
区民政局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新时代民政主业主责,加强底线民生保障,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优养老服务体系,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谋新局”。
1.聚焦弱有所扶,聚力推进兜底保障精准施策。
一是以城乡低保等首批四项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为抓手,加大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促进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地落实与效应发挥。二是结合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等新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应助尽助、分类施助”。三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适度扩大救助范围与提高救助标准,管好、用好救助备用金。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编印社会救助政策汇编工具书、宣传折页,做到各类救助政策家喻户晓。四是推动全市智慧大救助平台在基层的全面落地与广泛使用,努力实现社会救助的智能化、信息化。
2.聚焦老有所养,聚力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效。
一是全面完成居家养老资源提升,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增加街道、社区以及公益社会组织为老服务,确保完成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占比达28%以上。完成新建和提升改造3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完成42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和30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二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载体建设。实践“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的融合延伸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现服务与需求的精准对接,探索实施划片区包干式助餐、“机构+”老年助餐等多种助餐模式。三是持续提升养老机构质量提升。重点推进和平老年公寓消防审验和内设医疗机构办理工作,确保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以上。继续开展机构1-2级等级评定工作,将评定结果作为质量认定、补贴发放、收费标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日常监管等事项重要依据。
3. 聚焦多元共治,聚力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
一是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可持续营造行动”,升级打造“社区营造学院”,加大“社区营造师”培育力度,推进专业社造项目实施,开展参与式社区营造,提升区域内各类资源的集约利用,赋能城乡社区治理。年内不低于60%的城乡社区实施各类社区营造项目。二是着力推进专业社工发展,通过“头雁”引领、骨干赋能、全科轮训等形式,多维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工培训体系,持续组织实施社工领军人才培训等精品培训项目。三是全面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年内全面建成,引进专业机构和社工人才,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四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创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方式,厚植社区治理服务根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加强社区文化引领,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五是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造和提升5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推进“全科社工”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4.聚焦便民为民,聚力推进社会事务服务规范。
一是以婚姻登记场所迁移为契机,积极推进3A级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为创建达标奠定扎实基础。扎实推进结婚“跨省通办”登记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二是全面深化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着力净化殡葬服务市场。三是推进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程,推动《江苏省标准地名录》通过省厅验收,“国典”、“省典”完成阶段性编纂任务。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