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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常州老城厢复兴发展项目-老旧小区周边提升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住建〔2021〕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片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老城厢复兴发展项目-老旧小区周边提升整治工程(一期)。
二、本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梅南路、南园路、十字路、钟家弄、泰兴里、东西狮子巷、桃园路的道路维护,周边景观提升,道路两侧建筑整治,管道、标线、照明提升等附属工程。涉及总面积98066平方米,该项目不改变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99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74.3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75.61万元,预备费142.5万元。该资金中建筑整治、道路维护、管线(雨水、污水、信息)、照明工程等投资2924.72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给水、燃气、信息管线费用67.78万元由各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107-320402-04-01-68613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