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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郑政发〔2021〕1号《关于报批郑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社区服务功能配套,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郑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大宁佳苑1期8幢一至二层,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一层850平方米,二层750平方米。项目主要包括室内装饰工程、室内水电工程、智能化系统、空调工程等内容,设置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社会组织发展中心、食品安全工作站、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等区域。
三、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万元,基本预备费22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1年3月—2021年6月。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五、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103-320402-04-05-23463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