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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上午,区长张凯奇在天宁科技促进中心2306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大力推进“三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
会议认为,大力发展三新经济,是我区加快转型升级、调优产业结构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532”战略和区委“3511”战略、加快建设“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的有力举措,对于推动天宁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1)壮大存量。用好用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惠企政策,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加快科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培育,争创一批试点示范,推动新兴产业裂变发展。(2)做强增量。加快高标准载体建设,发挥百亿科创基金杠杆作用,聚焦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领域,大力引进一批大而美和小而精的项目,争取省市重点项目实现突破。(3)压实责任。健全区领导挂钩联系机制,落实落细目标责任分解,探索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坚持“月通报、季督查、年考核”,形成持续突破、滚动发展的良性循环。
会议原则同意开发区提出的《大力推进“三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区委平安天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平安天宁建设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方案》《天宁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一个试点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天宁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会议认为,加强平安天宁建设,是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打造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的重要抓手,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1)目标要明。对于排定的平安天宁建设和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必须咬定目标,定一件干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2)举措要实。紧扣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制定详细举措,克服困难,全力推进,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3)责任要清。强化领导挂钩机制,每项任务具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宁。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政法委提出的《区委平安天宁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区委平安天宁建设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成方案》《天宁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一个试点项目”责任分解方案》《天宁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天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
会议认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1)全面推行好。各级各部门要学深学透细则,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制度,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严格执行好。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3)督查考核好。将贯彻执行《细则》情况作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作用,监督指导各部门规范用权、高效用权,提高决策执行力和效率。
会议原则同意区司法局提出的《常州市天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四、会议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在郑陆镇和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镇、各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常州市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
会议认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构建简约高效、权责明晰、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会议要求,(1)队伍建设到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匹配专业技术人员,强化执行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2)规范执法到位,要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关规定,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3)协作联动到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加强协调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会议原则同意区司法局提出的《区政府关于在郑陆镇和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镇、各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常州市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区政府关于在郑陆镇和各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常州市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执行,《镇、各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天宁区镇(街道)权力清单》
会议认为,推行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提升营造惠企利民服务效能。
会议要求:(1)规范执行。镇、各街道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规范行使权力。(2)动态管理。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以及镇、各街道职责变化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3)加强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谁行权谁担责”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镇、各街道权力运行监管,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编办提出的《常州市天宁区镇(街道)权力清单》,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出 席:张凯奇 方 力 周登蓉 管黎芳 陈 忠
周爱娟 李 军 周 彤 孔 祥
列 席:杨 波 冯徐波 祁科郁 闵丽艳 杨 琪
周 栋 袁伟强 郭余春 王静玉 经海涛
徐 婴 李小利 周 律 黄轶轩
主 持:张凯奇
记 录:周俊杰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21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