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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健局审批:苏银方、陈小宝、孟龙龙、张金姬、陈荣林、唐国琴、褚良明、何支放、周琴芳、汪建忠、胡惠英、丁伟、王玉芳、顾东伟、洪涛、施峥嵘、王兰英、杨恒珠、杨勤英、徐朋松、钱盘秀、贾旦、周晴娟、刘小平、李惠华、丁菊芳。
共26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11月28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