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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设立镇标准〉〈江苏省设立街道标准〉〈县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区政府于2021年6月6日-6月20日,在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栏、茶山街道办事处宣传公开栏及青龙街道办事处宣传公开栏张贴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公示》,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报告。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