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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天政发〔2020〕10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