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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及10月14日江苏省严格土地执法工作会议精神,把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严格耕地保护,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全面从严管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守牢耕地红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工作举措,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1.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问题。开发区、镇、各街道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利用全区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新途径,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遏制新增违法行为的发生,坚决制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六种耕地“非农化”行为,以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坟(窑)、挖塘养鱼、发展林果业等违法行为。对新增违法用地的处置必须态度坚决、依法依规、按时整改,确保全区违法用地“零新增”,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整改存量问题。开发区、镇、各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非粮化”情况、尤其是2020年10月份后发生的“非粮化”行为全面摸底;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扎实开展业务指导、核查督导等工作。对于在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督察、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自然资源审计督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以及现行的不符合“非粮化”的政策,要抓紧组织整改,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以问题清零为目标,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采用分类逐步化解的方法,区分农民自发、工商资本推动、政府组织主导等不同问题类型,结合发生时间和整改要求,制定有效方案,积极引导有序复耕复种,不损害农民利益,避免引发负面舆情。
3.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引导。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耕地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珍惜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责任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土地管理新局面
开发区、镇、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强沟通协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共同抓好耕地保护的合力,确保耕地保护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