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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引导我区各类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推动我区企业健康良好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天宁区“厂中厂”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2020年作为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地对违法违规“小化工”等企业加强了专项整治。我区将无证无照、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环保不达标的“厂中厂”企业作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抓牢安全生产工作。
二、《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
一是明确了“厂中厂”企业检查的工作目标,通过鼓励企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强制退出等方式杜绝安全隐患。二是明确了工作原则,通过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高效开展。三是细化了工作安排,明确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确保安全整治工作有实效。四是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起属地管理原则工作机制,并对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等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与细化,确保整治工作有抓手。
三、《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对整治时间进行了明确,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1.调查摸底阶段(发布之日起至9月13日)。开发区、镇、各街道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属地“厂中厂”,全面排查核实,摸清租赁企业底数,对企业证照、安全环保达标情况进行调查,进行企业分类,建立“一企一档”,逐一列出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措施。
2.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4日至10月31日)。针对企业情况,以“无证无照、安全隐患、偷税漏税、违章建筑、环境污染”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列入关停计划的企业明确关停时限,分批次实施关停。对手续齐全、经营良好的企业,由属地、出租方、企业三方明确安全责任。
3.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堵住安全环保监管漏洞,明确长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