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决策部署,结合茶山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租赁厂房、场所(以下简称“厂中厂”)隐患排查及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领会陈金虎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无证无照、地址与证照不一、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环保不达标的“厂中厂”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事故防控,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结合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厂中厂”企业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整治、分类实施、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事故防范体系,为茶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街道辖区同一厂区内经出租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对厂区内无证无照、安全环保问题突出、资源集约利用评价列为D(淘汰)类的工业企业,强制企业关停退出;对厂区内证照齐全,但存在隐患风险的企业,引导企业加快提升、有效解决安全隐患、有效整治环境污染。对厂区内手续齐全、安全环保达标的高端高效企业,积极引导加快发展,鼓励企业集聚“进园上楼”,做大做强。突出抓好“小化工”、危化品全链条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部门协同”的原则,全面开展集中整治。
1. 属地负责。各村、社区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工作组,负责全面摸排,梳理清单,细化工作流程,落实措施,限期整治。
2. 依法合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排查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依法推进企业关停退出,整治提升工作,强化安全环保隐患治理。
3. 分类处置。坚持标本兼治、稳步推进,按照“规范一批、清理一批、提升一批”方式,分类妥善处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
4. 部门协同。坚持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属地,主动履行管理职责和执法职能,共同参与、各尽其责。
五、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1. 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13日)。各村、社区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对属地“厂中厂”,全面排查核实,摸清租赁企业底数,对企业证照、安全环保达标情况进行调查,进行企业分类,建立“一企一档”,逐一列出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措施。
2. 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4日至10月31日)。针对企业情况,以“无证无照、安全隐患、偷税漏税、违章建筑、环境污染”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对列入关停计划的企业明确关停时限,分批次实施关停。对手续齐全、经营良好的企业,由属地、出租方、企业三方明确安全责任。
3.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由街道纪委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关停退出企业按时实施关停和安全环保问题有效解决等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4. 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堵住安全环保监管漏洞,明确长效管理措施。
六、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开展辖区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履行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
2. 党政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情工作;
3.经发局:审核企业立项情况、审核企业亩均产出情况,提供综合评价相关数据;
4.市场监管局茶山分局:对企业是否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执法检查;对企业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5.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违章建筑进行执法检查、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保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建设局:核查企业厂房安全,牵头企业危险建筑物整改工作;
7.行政审批局:对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情况进行检查,提供租赁企业的纳税数据。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坚持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全面动员网格力量,统筹协调,抓好部署,落实网格化治理,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2.广泛宣传发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及员工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发布通告,对工作推进过程中涌现的好方法、好经验,要大力宣传推广;对态度消极、拒不整改或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要予以曝光。
3.严格检查执法。一线的工作人员要对网格内所有区域全覆盖,对存有疑义的及时按级上报,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核查,确保无盲区、无死角。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安全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4.强化责任追究。严格督查考核,定期通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问责。对非法生产经营的“小化工”要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原料和产品,9月20日后,再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要追究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倒查相关部门、村(社区)履责尽责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