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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与街道签订的《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以及区委、区政府《天宁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常天委〔2017〕22号),制定茶山街道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奋力推动茶山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柴油机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日常巡查范围,督促辖区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场所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协助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
(2)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开展重点企业提升整治。实施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对已建及在建天然气锅炉进行摸底调查,完成3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加强散煤治理。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加强长效管理,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
(3)严格管控各类扬尘。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大力推进次干道及重点区域高压冲洗作业。落实降尘监测点“站长制”,全面排查整治区域扬尘污染源,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降尘量同比2019年明显下降,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
(4)深化VOCs专项治理。鼓励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实施清洁原料替代。加强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改造,对采用单一光氧、低温等离子、活性碳吸收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日常巡查,督促油企做好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并完善台账记录。
(5)加强面源污染控制。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全覆盖。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以及除异味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落实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上墙制度,督促辖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完成1家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有效防止空气污染。
(6)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开展本区域排查,建立本区域污染源清单。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配合定期更新工业企业、工地应急管控清单。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点位长”制和“网格长”制。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7)打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战。按省统一部署,开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积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浜。持续开展河道轮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畅流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实现长制久清。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城区为重点,全面排查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结合区域建设改造规划,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对策,并加快实施。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理发店、洗浴、洗车场、洗衣店、小诊所、建设工地等“小散乱”排水户的问题排查,上半年制定整治计划,形成问题清单。加大对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年内完成先行示范区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强化河湖长履职力度,推进落实河湖污染治理责任,形成治污合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
(8)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全面完成入江(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强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按统一部署,及时完成京杭运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形成“一口一档”“一口一策”。
(9)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适时开展调水引流,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完善联动机制,在发生水质异常波动时,及时调查、及时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开展运北片区水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完成2条河道的劣五类河道消除任务。开展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完成东南电机污水接管。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10)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成3个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1座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源头减量。统筹协调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途径,压缩危险废物贮存周期,严控增量。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保障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严格废弃化学品处置环境管理。
(11)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地块清单,制定落实调查工作计划。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配合对1家企业用地开展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和空间信息整合,对1个原厂址地块进行用地调查。
(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12)优化调整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
(13)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严格化工产业准入,强化企业本质安全要求。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低碳示范单位、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
(14)优化调整能源资源结构。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和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等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五)加快生态修复与保护
(15)高质量推进生态绿城建设。围绕区域山水资源,系统实施生态源保护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公园绿地、生态绿道等工程建设,兼顾既往工程的延续性、系统性,进一步均衡生态产品辐射范围,体现生态绿城建设的普惠性。完成1项生态绿道建设工程。
(16)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利用广告牌、电子屏、施工围挡、报纸、电视、新媒体等营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氛围,每月向区攻坚办报送宣传信息不少于2篇。
(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17)着力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推进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和乡镇、街道交界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推进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实施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站全覆盖。新建水质自动站1个,新建空气自动站1个。
(18)着力提升环境监控能力。实现所有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联网。加强企事业单位生产、治污全过程用电等工况数据动态采集。列入秋冬季管控重点清单的4家企业全部安装用电在线监控。
(19)着力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有效化解环境信访问题。
(七)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20)建立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调查,创作具有针对性的生态文化产品。开展环境教育、生态文化展示场馆、社会实践基地等场所创建工作。加大对突出环境问题曝光力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范健康发展,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消费理念宣传教育,传播《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广绿色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不低于80%。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简约生活,节约用水用电。完成1所市级绿色学校创建,配合完成全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21)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村、社区四级网格巡查机制,建立巡查清单,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加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在本级打好污染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增设平台工作组,做到专职人员不少于2人,专班机构、专职人员“两到位”。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监管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制度。
(2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加大本级财政投入,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开展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生态环境财政奖补机制。
(八)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3)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政府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省级水环境突出问题、《常州市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