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编号No: SHG07397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收到报告当日将检验报告送达经营单位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启动核查处置,立案调查。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论无异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销售的散装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经营场所实施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散装黑芝麻由公司总部采购自古田县然原佳农产品经营部,2020年7月3日,公司总部配送8kg该批散装黑芝麻给当事人。当事人共销售了7.292kg上述黑芝麻,销售价格是39.8元/kg,在分装和销售过程中损耗了0.382kg,剩余0.326kg被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上述黑芝麻共计7.618kg。
三、对不合格散装黑芝麻,江苏明都超市有限公司常州局前街第二连锁店张贴告示主动召回、对采购进货查验环节、产品保存环节认真整改,要求超市员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