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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关于韩小清销售的鳊鱼(抽样单编号:NCP20320402298231102)和鲫鱼(抽样单编号:NCP20320402298231101)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7月30日送达韩小清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鳊鱼和鲫鱼(销售日期2020-07-07)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韩小清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购进的鳊鱼和鲫鱼已全部销售完毕。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鳊鱼购进数量10kg,销售数量10kg,库存0 kg,鲫鱼购进数量10kg,销售数量10kg,库存0 kg。
三、对不合格水产品,韩小清表示认真整改,加强水产品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