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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关于常州市南北码头食品商行朝阳花园店经营的加碘低钠盐(食用盐)(抽样单编号:XC20320402298230021)和海藻碘盐(抽样单编号:XC20320402298230020)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20年 5月29日送达经营单位常州市南北码头食品商行朝阳花园店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加碘低钠盐(生产批号20170710 A10,生产厂家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和海藻碘盐(生产批号20170919 A8,生产厂家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营养标签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当日对常州市南北码头食品商行朝阳花园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尚有上述两种食用盐在销售。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加碘低钠盐购进数量400kg,销售数量376.4kg,库存23.6kg、该批次不合格海藻碘盐购进数量600kg,销售数量572kg,库存28kg。
三、对不合格食品,常州市南北码头食品商行朝阳花园店张贴告示主动召回、尚未销售完的食用盐下架封存、对采购进货查验环节认真整改,要求超市员工认真查验食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