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局属各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天宁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2020年6月9日
关于做好2020年天宁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常教发〔2020〕3号文件《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及小学毕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为目标,积极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全区小学、幼儿园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二、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
(一)有常州市区户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按学区免试入学。
(二)有常州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到所在学区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符合政策规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暂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监护人持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常州市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向居住地附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对于要求在本区就读且符合有关规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不得推诿拒收。
按照“资格预审、合理安排”的原则,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27日-28日,7月12日-13日。
(四)各小学于6月22日公布学区范围并张贴招生通告,招生通告电子稿于6月17日前发至局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7月15日至20日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审核材料。各小学于7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拟录取新生信息电子稿发送至局教育科邮箱,《一年级招生快速报表》文本稿交局教育科(加盖校印)。7月22日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分批公布新生名单的学校,每一批新生名单公布前均要将拟录取新生信息电子稿发送至局教育科邮箱)。各校要在校门口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暑假期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下午2:00-4:30,各校安排人员进行入学咨询接待,预先将接待时间在校门口公布;每天的行政值班人员遇到家长来访,现场能答复的直接答复,并做记录,如遇不能现场答复的情况,留下家长联系方式,事后与家长电话沟通。
(五)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常州市光华学校承担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任务。全区适龄听障儿童可到常州市中吴实验学校报名。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六)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七)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八)各小学要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多报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九)坚决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要求,严肃招生纪律,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阳光操作,科学研制均衡编班方案,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十)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集团领衔学校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十一)规范教育收费,要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十二)暑假招生工作期间,各校妥善安排开放咨询,在开放咨询阶段学校每天要安排充足的接待人员,服务群众,畅通咨询。
(十三)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要认真传达,全面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
三、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招生以相对就近,方便家长为入园原则。
(二)入园对象:有天宁区户籍或在本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三)入园条件:具有天宁区户籍的幼儿入园,凭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四)在本区有稳定住所并有居住证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其父母带齐二项材料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园。二项材料为:
(1)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在我区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五)幼儿园在6月22日张贴招生通告,招生通告电子稿于6月17日前发至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tnqxqjy@163.com邮箱,7月15日至16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7月20日公布新生名单。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
四、小学毕业工作
(一)小学毕业考核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着重考察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充分发挥“成长记录袋”的评价功能。
2.学业水平考核
(1)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组织(民办外来工子弟小学由结对公办小学负责管理和实施)。
(2)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面指导各小学做好学业水平考核工作,并汇总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核情况和质量分析,全面了解全区小学毕业考核情况。
(3)各小学考查学科的教学及英语口语测试于6月24日前结束,7月4日进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毕业考试,7月7日前组织补考。
(4)集团领衔学校要了解各成员学校学业水平考核工作的组织情况,加强指导,积极给予支持。
(二)小学毕业
凡学生经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报经区教育局核准后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三)升学登记
1.凡我区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均应填写《2020年常州市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或《2020年常州市民办民工子弟小学毕业班学生登记表》(以下简称《学生登记表》),并参加小学毕业考核,领取毕业证书。
2.对要求回户籍地参加毕业考核的学生,学校应在6月10日前出具学业证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学籍卡盖章交其监护人。
3.各校应加强学籍审核,严格学籍管理,杜绝随意转学、漏报学生等不规范情况发生。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9660615(幼)、69660650(小),督导室电话:69660627,电子信箱:tnqjywtj@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