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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健局: 你局《关于成立天宁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常天卫健〔2020〕10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天宁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你局承担。尘肺病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天宁区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