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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郑陆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方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关于下达2020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常水资联〔2020〕4号)的要求,成立了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并结合天宁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用水观念,努力培育节水型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天宁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兼顾,严控总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统筹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优化配置水资源,以水定产业结构与布局,以水定发展方向,协调好农业与工业、服务业,城镇与农村的节水、用水关系,大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 节水防污,提高效率。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把节水减排作为重点,全面考虑供水、用水、排水与治污,把节水与污染治理、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防污,以节水促减排,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不断改善水环境,维护良好的生态和环境系统。
3.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突出“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区域规模控制和功能布局优化,重点加强节水型灌溉工程建设、工业循环用水改造和城镇用水管理、中水回用,构建适水的产业和城镇发展格局。
4. 创新体制,完善机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资源管理方式,通过政府主导、水价调节、公众参与和用水权有偿转让,建立规范的水资源供需关系,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
三、建设目标
至2021年6月,对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完成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申报工作。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构建以水权制度为核心的用水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全社会自觉节水的意识全面形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生态环境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性协调。
四、主要任务
1. 农业节水。优化农业布局和种植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模式,加快建设节水优质农田。推广农业新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2. 工业节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布局调整。强化企业用水管理,创建节水型企业。推进重点行业节水技改,强化节水减排和循环用水。
3. 城镇节水。加强城镇供水管理,优化检漏方法,降低管网输配水损失。强化公共用水管理,加强节水监督工作。加强再生水和雨水利用,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加强节水文化建设,营造节水氛围。
4. 水资源保护。配合实施畅流活水工程,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推进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开展生态河湖评估。
五、创建步骤
天宁区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分5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对照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印发至相关责任单位。
2. 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0年12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逐步开展工作。
3. 组织申报阶段。回顾总结“十三五”及近年来天宁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各项成果,编制自评估报告,制作汇报片,收集整理支撑材料,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创建主体材料申报和初审。
4. 考评验收阶段。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市水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形成评估意见。通过技术评估后,由省水利厅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得分在85分以上的,通过验收。验收工作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5. 扩展提升阶段(2022年-2025年)。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完善各项制度,巩固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益效率和效益,建成与现代化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在改善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用水得到保障。
六、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各板块、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1. 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把节水型载体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区发改局、区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单位。要发挥政策引导以及政府主导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节水载体和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 计划管理,深入推进。建立长效节水创建机制,相关创建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本部门、本区域年度载体创建计划,以抓重点、树典型的方式,引导企业、公共机构和居民小区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3. 落实资金,完善机制。落实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节水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对节水型载体创建、节水技术研发、节水技改、节水产品消费和合同节水等节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单位予以奖补。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入力度,全方位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节水型社会经济投入机制。重点加大对水资源节约、水环境保护、再生水利用等领域的金融支持,畅通融资渠道。
4. 完善体系,强化考核。根据《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和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将节水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强力推进节约用水监管。对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节水载体覆盖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考核。
5. 创新宣传,积极引导。灵活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创新参与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结合各类新媒体、自媒体应用,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灵活、传播快、大众化的特点,普及水情知识,传播节水小常识,宣传身边节水趣事和节水大使,监督举报用水违法行为,营造公开透明、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提炼总结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的创建经验与做法,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引领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 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推进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 力 副区长
副组长:周 律 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 剑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
成 员:徐志健 天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周筱杰 郑陆镇政府副镇长
史建新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季兴武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亚锋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庆田 红梅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王建元 天宁街道人武部长
居 俊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兰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 剑 区工信局副局长
薛文兴 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卓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巢 军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张 翊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副局长
马玉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尤 雷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海荣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明亮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刘 锁 天宁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赵剑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常州市天宁区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任务分解表
类别
工作目标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积极落实省、市等规定的用水定额标准,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积极开展计划用水单位用水定额对标工作,并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申报、用水审计等工作中严格执行。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开发区、各镇(街道)
计划用水管理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达到100%
根据常州市相关用水计划文件,自备水源取水和公共供水年用水量6000m3以上的取水单位,全部列入计划用水管理。
用水
计量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
积极推进农业用水计量建设,加快农业节水建设进程。对全区灌溉站安装计时器,建立全区农业灌溉水量监测系统。
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100%
所有工业企业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装取用水计量设施。
区住建局
水价
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100%;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补贴工程运行维护费部分)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100%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区财政局
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根据常州市相关政策文件,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政策。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根据常州市相关政策文件,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资源费征缴
严格按照常州市各项收费标准征收水资源费。
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节水载体建设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
在企业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全面提升节水型企业建成率。
开发区、各镇(街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50%
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
开发区、各镇(街道)、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
在居民小区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全面提升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
开发区、各镇(街道)、区住建局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各地区可根据《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对10%的评价值进行修订,按照修订值进行评分)
大力实施区域安全供水工程,包括供水主管网工程、镇内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供水保障工程等,实现城乡全覆盖,促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通过推广先进的检漏技术,完善检漏制度,合理确定管网检漏周期、加强公共用水计量管理、完善供水管网的计量仪表配套、加强仪表的检查和更新。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强化节水型器具的推广,严格按照节水器具市场准入机制运行,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用水器具产品进入市场。公共用水器具强制实行使用具有节水标识的节水器具,新建住宅节水型器具安装率达到100%。
区市监局
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15%
积极推广再生水利用技术,新建宾馆、学校、居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中水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企业建设中水回用系统,重点推动全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和回用,加快中水管网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力度,对景观、绿化、道路和生态补水等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改造中心城区雨水管网,建设雨水泵站,收集雨水后作为城市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
社会节水意识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
开发区、各镇(街道)、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以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探索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建立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对全区免费开放。
加分项
区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水效领跑者或节水标杆单位(企业)
根据省、市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排摸相关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等用水基础情况,遴选用水管理水平高、产品用水单耗低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
区发改局
区工信局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本级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
区农业农村局
(水利局)
高效节水灌溉率≥30%
大力推广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