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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城市花园宜居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天办〔2019〕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按照苏建房管〔2019〕57号《关于扎实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城市花园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城市花园宜居住区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城市花园,东临正素巷、南临劳动巷、西临鲜鱼巷(第二人民医院),北临周线巷,涉及住宅建筑9幢、9个单元共计48653.9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强化适老改造、增设电梯、改善环境卫生、完善停车设施、打造安全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供配套服务、加固修缮房屋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50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天宁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9-320402-91-01-54534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