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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凤凰浜滨河绿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天建〔2019〕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凤凰浜滨河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并由你公司下属的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凤凰浜两侧,中吴大道南侧,青洋路高架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21603平方米。
主要建设一个城市公园,包括地形整理、绿化、驳岸处理、河道整治、园路及场地铺装、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游憩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和安装工程等。其中:绿化面积15116平方米,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5961平方米,滨水栈道400平方米,公厕面积88平方米,管理用房38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配套等。
三、核定项目总投资7016.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3.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14.6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637.8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凤凰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8-320402-50-01-55918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