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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省、市、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天宁区司法局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继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举措,全面完成上级部署安排,重点将推进以下工作:
1、法治宣传工作。为迎接明年省、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检查考核做好准备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继续推进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继续组织开展区级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开展各类主题普法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提高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并推动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和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推动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继续深化“三官两师进社区”工作,推动法律服务领域继续向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向延伸。领会江苏省公证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按要求逐步完成八项公证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协作,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高刑事法援申请率。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实行点援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利用十五分钟法律援助工作圈的优势,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3、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辖区、镇(街道)两级调处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整体联动和无缝对接,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推进500户以上的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在2017年基础上,力争全面覆盖,确保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小区自我管理水平。
4、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做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工作。切实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走访工作,确保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重点严查不假外出、违反手机定位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和其他安全问题。落实系统巡查日报告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功能,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活动规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5、队伍建设。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用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树立天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此件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