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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
(三)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进行监管。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六)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
(七)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组织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发展机制;负责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保障计划生育为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和区域协作机制;指导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卫生与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与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录用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执业医师注册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启动建设品质新卫生行动,实施健康天宁“321”行动计划。推进3大工程(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品牌特色科室建设工程)、优化2个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多元化办医建设规划)、提供1项保障(高效的激励机制)。立足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双轮驱动,构建与“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相匹配的健康天宁新格局。
(一)高水平通过国家级健康促进区现场考评验收
吹响“国家级健康促进区”建设的集结号,挖掘特色,重点打造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科普馆、健康餐饮一条街等特色,建立天宁区健康元素长效管理办法,探索长效化管理健康元素模式。建成省健康街道3个,实现升级健康街道全覆盖。继续开展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室内外支持性健康环境建设,社区健康素养知识宣传覆盖率100%,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级健康促进区现场考评验收。
(二)高标准启动“智慧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系统,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整合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数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效推动分级诊疗实施。联手阿里健康技术团队,运用区块链技术,探索实施互联网医联体项目,利用分布式存储、去中心化模式,实现不同医疗机构、不同信息系统、不同平台间健康信息互联互通。联手辉瑞研究人工智能机器人随访工具,有效提高家庭医生工作效率,在全国率先进入医疗卫生人工智能研究领域。
(三)高起点规划医疗机构布局
加快推进全区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工程,新建天宁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完成郑陆镇卫生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启动雕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借助老城区,两大新城(天宁新城、凤凰新城)、郑陆特色小镇“三城一镇”未来发展的契机,适时引入医疗配套综合体,建成和形成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和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力量办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我区医疗资源总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四)高规格打造品牌特色专科
结合天宁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将品牌特色专科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切入点,制定天宁区特色专科发展规划,围绕建设“九大中心”,扎实推进“五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地大力促进专科(专病)适宜技术在基层的推广应用。通过打造品牌特色专科,打造有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产品。力争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有特色专科,同时将现有的市级基层特色名科向省级基层名科方向培育发展。
(五)高质量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4大类55项任务。高要求制订工作规范。建立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的奖惩机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测算,基本建立起以效果为导向、按项目购买支付的经费拨付机制,并根据国家服务项目调整优化和我区发展需要向重点项目、创新项目倾斜,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遵循“费随事走”的原则,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保证各级政府安排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有效转化为服务。
(六)高品质提供人口计生服务
做大做强生育关怀服务品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成1家生育关怀基地,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春晖关爱”行动,建设1家春晖家园。开展已婚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完成适龄妇女两癌筛查2.5万人。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启动新一轮流动人口“宣传服务月”和“暖冬行动”,进一步巩固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和社会融入格局,促进均等化服务更贴近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
7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综合监督与医政管理科(中医管理科)、基层卫生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直属单位
3家直属单位:天宁区卫生监督所、天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涵盖了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3家直属单位的收支预算情况。
第二部分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57.8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65.94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薪金调增,二是妇幼、疾控项目收支预算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157.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80.0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8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10万元,减少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已由社保中心发放。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297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2.04万元,增长41.4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薪金调增;二是妇幼、疾控项目收支预算增加。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4157.87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75.28万元,减少17.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已由社保中心发放。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35.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共卫生服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06.13万元,增长25.8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薪金调增;二是妇幼、疾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6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5.09万元,增长59.39%。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新职工住房补贴及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4.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17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7.37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调增。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97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78.57万元,增长52.19%。主要原因是妇幼、疾控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157.8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09万元,占28.3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977.78万元,占71.62%。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157.8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79.05万元,占52.41%;
项目支出1978.82万元,占47.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0.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10万元,减少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已由社保中心发放。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180.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3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6.10万元,减少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已由社保中心发放。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0.19万元,减少41.1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方式调整,单位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由社保中心发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84万元,减少2.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75.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93万元,增长58.9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新职工住房补贴及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80.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99.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80.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6.10万元,减少8.2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退休人员工资只发放住房补贴,其他部分已由社保中心发放。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80.09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0.35万元,比2016年减少21.56万元,减少21.16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2.9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同上年预算。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卫生监督所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9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9.2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3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8年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2、2018年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绩效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