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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政府办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天宁区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天宁区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5月4日
附件
2018年天宁区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天宁区春夏火灾防控四项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教育部门和学校火灾防控职责、落实学校防火主体责任、师生员工广泛参与,持续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切实提高教育系统火灾防范水平,有效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火灾形势平稳和教育秩序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落实火灾防控责任主体
各学校要明确火灾防控责任人,建立火灾防控机构,全面落实学校各岗位火灾防控责任,做到有岗位就有火灾防控责任。
(二)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全面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对排出的隐患力争春夏火灾防控结束前整改完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将学生集中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作为火灾隐患排查的重点,排查学生宿舍、幼儿午休室、图书馆、食堂、会场、报告厅、教学楼、实验室、化学药品室等场所的火灾隐患。
(三)严格出租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学校出租房屋、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学校要承担火灾防控监督责任,明确租赁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四)加强电动车充电管理
落实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楼梯间),大力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充电“蓝天”工程建设,推广设置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有基建工地和维修、装修工地的,学校要与施工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火灾防控。不得未经审批擅自施工装修;不得违规留宿人员;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规用火用电;不得使用无证电焊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明确一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六)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楼长,落实高层建筑防火责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集中开展一次电气线路、用电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七)开展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教育
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开展一次师生员工火灾防控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常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开展学生防火安全教育,要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做到中小学生、幼儿消防安全教育全覆盖。学校要落实“三提示”宣传,在教职工中开展全员“一懂三会”教育。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消防博物馆、教育馆等活动,联系消防宣传车到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电视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警示宣传等。要教育学生不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培训机构学习。
(八)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
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建立微型消防站建设。已经建成的,要加强规范化管理,要做到制度、人员、设备、预案、训练完备。
(九)规范消防控制室管理
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要聘用维保单位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要建立健全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人员培训,提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各学校要制定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十一)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紧盯国家重大活动、节日、招生考试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防火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十二)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贯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各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纳入部门日常管理。
三、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
各学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防控阶段(5月中旬至9月上旬)
各学校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展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对学校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学校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各节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学校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中旬)
区教育文体局对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汇总分析,检查指导学校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充分认清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区教育文体局成立领导小组,由薛文兴副局长任组长,局计财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校园长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完成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学校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项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区教育文体局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
各学校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于5月10日前报局计财科,每月20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报工作总结。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联系人:朱永伟,联系电话:69660626;电子邮箱:1192488363@qq.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