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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38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6号)要求,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若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方案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原则和方法
专业委员会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根据区政府副区长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成。
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单位),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业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二)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本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和区安委会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组成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专业委员会名称与人员组成
根据我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电力、工矿商贸、石油化工、教育与文体、农业农村、旅游、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综合交通运输以及医疗卫生等12个专业委员会。(因我区已设置消防安全委员会,故本方案不再重新设置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郑 亚 区委常委、副区长
主 任:李汉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副主任:张 华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 恺 区建设局副局长
吴 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丁宏达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钱伟忠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孙 立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陆劲松 国土天宁分局副局长
张云良 天宁运管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顾 潮 区委常委、副区长
主 任:曹祥国 区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潘 馨 区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
芦 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 韬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沈伟国 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赵 鼎 天宁消防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潘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 健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主任:吴 兰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建栋 区商务局副局长
徐 丰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电力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周登蓉 副区长
主 任:刘 杰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徐 婴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徐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矿商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晓明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孙 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宋亚平 天宁国土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丁宏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石油化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周 迪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钱伟忠 区环境保护局局副局长
(七)教育与文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管黎芳 副区长
主 任:任 洁 区教育文体局局长
副主任:薛文兴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戴 霞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朱雁强 区建设局副局长
钱 滨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庆辉 天宁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区教育文体局,薛文兴同志和戴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 力 副区长
主 任:赵 剑 区农业局局长
俞智宏 区老龄办副主任
储力先 区农业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储力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岳 军 副区长
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李汉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许建伟 区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王 恺 区建设局副局长
周国良 区农业局副局长
汤鹏峰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王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张云良 天宁运管所所长
薛文兴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天宁运管所,张云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姚 澄 副区长
主 任:吴 静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主任:芦 雅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叶 亦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芦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明确若干名干部和本行业专家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确定,同时确定一名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