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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常民福〔2016〕12号、常财社〔2016〕42号)和《市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常政发〔2017〕85号)文件精神,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具体见下表:
生 活 补 贴(元/人/月)
护 理 补 贴(元/人/月)
低保内重残(266)
低保内非重残(190)
低保外重残 (760)
一户多残、依老养残(456)
低保内重残(200)
低保外重残(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