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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区民政局切实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让我区困难群众在寒冬里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根据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省市补助资金的通知》(常民财〔2017〕2号、常财社〔2017〕3号)文件精神,区民政局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等六类困难群体发放节日补助金,共计270.15万元。
补助款项已于春节前后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